模拟法庭管理规定
为加强模拟法庭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室内设施,充分发挥模拟法庭的作用,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 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意吐痰、乱丢垃圾,不得携带早餐、零食入内。
2. 必须正确、合理使用投影机、电子展台、音响等室内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动用,如有损坏,照原价赔偿。
3. 妥善使用有关制服,保持清洁,用后放回原处,任何人不得在教学之外使用制服。
4. 模拟法庭教学内容必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正确开展,模拟法庭应具备正常秩序,不得在室内有喧哗、起哄等现象。
5. 模拟法庭平时不对外开放,有教学计划安排的班级可到学院实验室申请,并领取钥匙。
6. 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全体学生及有关教学工作人员。
7. 本规定由法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