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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4级研究生到蚌埠中院旁听安徽“电老虎”贪污受贿案
发布时间: 2016-05-03 作者:

    10月20日上午8时,安徽财经大学2014级法律硕士(法学)31名同学在法学院张卫彬副院长、武钦殿副院长的联系和组织下,来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旁听了一场极具社会影响力的安徽“电老虎”李某涉嫌贪污受贿等四项罪名的一审案件。

    被告人李某现年62岁,曾任六安地区供电局局长、六安供电公司总经理,安徽康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六安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目无国法,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本单位财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任职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侵占本单位财物500万元、挪用本单位资金1000万元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侵占挪用数额巨大,应分别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某最后陈述:很痛心,自己辜负了组织、党和国家的培养,对不起党、国家和家人,自己主动交待侦查机关没有掌握的事实,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企业损失,自己年老体弱多病,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判决。因案情重大,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在庭审过程中,同学们认真仔细地聆听了庭审的每一个环节,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讯问、辩护……审判庭气氛庄严,秩序井然。上午 3个多小时的庭审活动以直观的方式,使同学们熟悉了法庭开庭的整个流程,真切的看到听到了真实的案例,也使他们接受了一场“零距离”法制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副院长武钦殿老师就本案组织了一场讨论课,同学们纷纷表示深刻地感受到,“任何文字经验显然都比不上身临其境。”并且,同学们普遍认为此次旁听,收获很大,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

文:李林 图: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