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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签订大学生就业实习与社会实践基地协议
发布时间: 2018-05-02 作者:

     2018427日上午10时,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华城科技广场南一号楼21层会议室举行大学生就业实习与社会实践基地协议签约仪式。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王浩、副书记章正玲、孙新老师、方永伟老师,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许滨主任律师、李江主任律师、陶松林主任律师、潘曙光律师等参加了仪式。

     仪式由李江主持,许滨、王浩分别介绍了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王浩、陶松林分别代表双方就学生就业实习与社会实践基地签订了协议。仪式后,双方对学生实习与社会实践基地等相关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



(撰稿:法学院 方永伟;审核:法学院 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