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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大讲堂(33):仲裁职业与仲裁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3-20 作者:

    2018315日晚7点,第33期法官检察官大讲堂在西校区通慧楼603教室举行,蚌埠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郭菲应邀为我院学生做了题为“仲裁职业与仲裁制度”的讲座。讲座由我院法学实践教学中心主任王华胜副教授主持。

    郭秘书长以我国仲裁委员会尤其是蚌埠市仲裁委成立以来的受案史为引,结合仲裁裁决的特点对仲裁职业与仲裁制度相关内容,结合案例进行详细的讲解,主要包括仲裁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仲裁委员会的构成以及受案范围;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与办案秘书的工作职责与内容;以及与诉讼相比,仲裁规则的灵活性、仲裁过程的保密性和高效率等特点使之更具优势等。郭秘书长认为,仲裁协议不仅仅是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而且是当事人管控合同风险的手段。

    郭秘书长的讲座形象生动且深入浅出,同学们听的十分认真。讲座拓展了同学的知识面,提升了同学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