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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大讲堂(14):唐柱宏—司法适用中的“刑九”
发布时间: 2016-05-12 作者:

    2016年5月5日晚7点,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唐柱宏应邀在安徽财经大学(龙湖校区)博雅楼会议室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司法适用中的“刑九”》的专题讲座。

    唐主任首先回顾了历次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即对现行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有关条文,通过全国人大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刑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是刑法修正案的前提和基础。接着,唐主任结合总则和分则的部分,讲解了《刑法修正案(九)》的主要内容;同时,唐主任列举了一系列具体的案例,详细介绍了关于新法的适用情况。最后,唐主任希望同学们可以多多关注新修订的法律,一方面这是实际运用法律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也对同学们复习司法考试大有裨益;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用廉洁、诚信、知法懂法的良好风貌在同学中做好榜样,并为将来步入社会打好坚实的法律道德基础。

    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唐主任的讲解生动有趣,同学们听得也十分认真。讲解环节结束后,现场同学积极踊跃地提问,唐主任针对大家的提问,耐心地进行了解答,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