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晚,我院在博雅楼402教室举办了以“刑法修正案(十一)理解与适用”为主题的讲座。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方达夫律师受邀为我院学生作报告,报告由陈岷教授主持,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首先,方达夫律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的特点与意义进行了详细阐述,为同学们介绍了法律条文的具体适用;同时重点阐述了我国刑法新条款及其应用目的,进一步提升了同学们的法学视野。最后,多位同学向方达夫律师提出了疑问,方达夫律师也一一给出了详细的解答。
此次讲座内容丰富、易懂风趣,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对法学学习的热情,同学们受益匪浅。
(撰稿:李仉博 审核:高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