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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律诊所实践教学活动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 2018-10-22 作者:

为提高法学院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法学院将联合法律实务部门定期组织法律诊所实践教学活动。现将具体方案及要求规定如下:

1、设“法律诊所班长群”,群员有非毕业班学硕班长、专硕班长和三年级本科各班班长,以及法学院实验室负责人。该群作为法律诊所活动的组织平台。

2、法学院每月至少组织1期法律诊所实践教学活动;每期由2个班学生参加,上列各班轮流参加。

3、法学院实验室负责人联系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提供真实案例的卷宗材料,并确定专题研讨时间;然后将全部卷宗材料交给法律诊所秘书拍照、装订成册,连同科研处网站的学术看板与法学院网站的新闻稿、照片等,均归档保存。

4、法律诊所秘书拍照后的案件卷宗材料上传至本群,由各班班长转发至班群,供大家学习讨论。

群中所有班级,均应由班长组织学习讨论;每班班长应于案件卷宗材料上传至本群之日起2周内,提交至少1份涉案的法律法规的整理记录、1份原告方或被告方的代理词(或辩护词),交给法律诊所秘书归档保存。

5、为讨论更充分有效,每期组织2个班学生参加专家讲解案例的专题研讨会。指定班级学生必须参加,同时欢迎其他班级有兴趣学生参加。

6、每期活动均通过本群通知,各班班长要及时通知到本班同学。

7指定必须参加专题研讨会班级的班长负责每期专题研讨会的拍照和新闻稿撰写(2个班班长自行协商具体分工)。新闻稿的具体格式,参照“法官检察官大讲堂新闻稿格式。新闻稿写好后,发至QQ690019952)。

8、本群中上传的真实案件的卷宗材料只限于学习用,不得通过网络或微信、QQ等方式外传。

9、本方案于2018322日经法学院院委会通过。